推广活动详情
1. 此推广活动(「推广活动」期为2025年04月26日至2025年05月09日(「推广期」)包括首尾两日。
2. 此推广活动的对象为年满18岁的「新濠风尚」微信会员。
3. 参与商户为澳门新濠天地内之精选零售商户与精选餐饮商户(「参与商户」),参与商户名单详见文末列表。新濠天地度假村有限公司可随时修改参与商户名单,恕不另行通知亦不会作出退款或补偿。
消费券兑换
- 此推广活动期间,若在澳门新濠天地内的任两(2)间参与商户内合共净消费额(「净消费额」)在同一天达指定金额,即可凭该两(2)间参与商户发出的合资格消费收据兑换以下对应面值的现金券(「消费券」)。消费券的面值将根据相应的净消费总额发放:
- 合共净消费额达澳门币/港币5,000元且不超过澳门币/港币19,999元,可换领总价值澳门币300元的消费券 (即(3)张澳门币100元的消费券(最低消费总额为澳门币800元);
- 合共净消费额达澳门币/港币20,000元且不超过澳门币/港币49,999元,可换领总价值澳门币600元的消费券;
- 合共净消费额达澳门币/港币50,000元且不超过澳门币/港币79,999元,可换领总价值澳门币2,000元的消费券;
- 合共净消费额达澳门币/港币80,000元且不超过澳门币/港币99,999元,可换领总价值澳门币2,800元的消费券;
- 合共净消费额达澳门币/港币100,000元且不超过澳门币/港币149,999元,可换领总价值澳门币3,300元的消费券;
- 合共净消费额达澳门币/港币150,000元且不超过澳门币/港币249,999元,可换领总价值澳门币4,700元的消费券;
- 合共净消费额达澳门币/港币250,000元且不超过澳门币/港币499,999元,可换领总价值澳门币7,500元的消费券;以及皇籽汇二人品尝券(1)张
- 合共净消费额达澳门币/港币500,000元且不超过澳门币/港币799,999元,可换领总价值澳门币15,000元的消费券;以及皇籽汇二人品尝券(1)张
- 合共净消费额达澳门币/港币800,000元且不超过澳门币/港币999,999元,可换领总价值澳门币24,000元的消费券;以及皇籽汇二人品尝券(1)张
- 合共净消费额达澳门币/港币1,000,000元元且不超过澳门币/港币1,499,999元,可换领总价值澳门币32,000元的消费券; 以及皇籽汇二人品尝券(1)张
- 合共净消费额达澳门币/港币1,500,000元元且不超过澳门币/港币1,999,999元,可换领总价值澳门币45,000元的消费券;以及皇籽汇二人品尝券(1)张
- 合共净消费额达澳门币/港币2,000,000元或以上,可换领总价值澳门币60,000元的消费券;以及皇籽汇二人品尝券(1)张。
若客人指定商戶购物时预付订金, 单据上显示deposit, 即可享额外奖赏
- 合共净消费额达澳门币/港币100,000元且不超过澳门币/港币149,999元,可额外换领总价值澳门币200元的消费券;
- 合共净消费额达澳门币/港币150,000元且不超过澳门币/港币249,999元,可额外换领总价值澳门币300元的消费券;
- 合共净消费额达澳门币/港币250,000元且不超过澳门币/港币499,999元,可额外换领总价值澳门币700元的消费券;
- 合共净消费额达澳门币/港币500,000元且不超过澳门币/港币799,999元,可额外换领总价值澳门币1,800元的消费券;
- 合共净消费额达澳门币/港币800,000元且不超过澳门币/港币999,999元,可额外换领总价值澳门币3,800元的消费券;
- 合共净消费额达澳门币/港币1,000,000元元且不超过澳门币/港币1,499,999元,可额外换领总价值澳门币8,000元的消费券;
- 合共净消费额达澳门币/港币1,500,000元元且不超过澳门币/港币1,999,999元,可额外换领总价值澳门币15,000元的消费券;
- 合共净消费额达澳门币/港币2,000,000元或以上,可额外换领总价值澳门币28,000元的消费券。
預付訂金只適用於指定商戶
2.每张消费收据最低消费额必须为澳门币/港币300元方为此推广活动合资格收据。
3.净消费额是经扣除所有由新濠天地度假村有限公司或其他新濠集团的公司发出的餐饮礼券、购物礼券、会员卡积分、现金券及/或折扣等优惠后计算之金额。
4.每张合资格收据仅限兑换一次,在使用后工作人员将在合资格消费收据上盖印。
5.顾客须在营业时间内亲自前往下述任一换领处兑换消费券
o新濠天地主入口服务柜台;或
o新濠天地L2迪斐世礼宾服务柜台
6.顾客必须于最早发出的合资格消费收据发出后二十四(24)小时内进行消费券兑换。
7.每次兑换中,仅可以使用一(1)张由同一间参与商户发出的合资格收据。
8.顾客兑换消费券时须出示合资格消费收据(恕不接纳逾期之收据)、收据上所示之相应商品、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政府发出之身份证或护照)或迪斐世会员资料。
9.顾客兑换消费券时须在其合资格收据上签署确认兑换。
10.不可以由第三方代表顾客进行兑换。
11.兑换消费券后,合资格收据上所载之商品均不可进行退款,仅可更换为同价值之商品(受相应参与商户的条款及细则约束)。
12.订金收据、信用卡签账存根、手写或重印账单、或涂污、损坏、篡改、经处理、复制、手写、伪造、水渍和/或涂改的收据,或含任何电脑编写、列印、机械或印刷错误的收据,无论是否由参与商户发出,均不予接纳以兑换。倘重印收据含参与商户经理之签署、参与商户印章和合理原因即可被接纳。复本、萤幕截图和/或照片均被视为无效且不予接纳。
13.消费券先到先得,换完即止。新濠天地度假村有限公司不会就消费券的质量和数量承担任何责任。
消费券使用
澳门币100元, 500元及1000元的消费券
1.消费券之使用受相应的条款及细则约束。
2.消费券有效期仅至2025年05月16日,逾期无效。逾期的券将不被接受亦不会以任何方式补发。
3.消费券不可兑换成现金、扣账额、折扣或其他物品,其不可转让、不可退款、不能出售以及不能部分兑换。未使用的金额不设找续或储值安排。
4.消费券遗失、被盗、经涂改和/或损坏的券、以及影印本和照片,均被视为无效,且不会被接受或更换。
5.消费券于指定餐厅仅适用于堂食,不可用于外送和外卖订单。
6.消费券不可用于购买净足金/净千足金产品,或用于任何指定零售商店购买之礼券、礼品卡或现金券。
7.消费券可叠加使用。
8.消费券不可用于多张账单。
9.消费券须在推广期内于指定新濠天地商户(「指定商户」)使用,指定新濠天地商户名单详见文末列表。新濠天地度假村有限公司可随时修改指定商户名单,恕不另行通知亦不会作出退款或补偿。 此消费券不适用于Louis Vuitton, Dior, Gucci and Van Cleef & Arpels。
10.除了与新濠皇会/皇壐会/励盈会的积分及其发出的优惠券外,消费券不能与其他由新濠天地度假村有限公司或其他新濠集团的公司提供的优惠同时使用。
11.使用消费券购买之商品及/或服务,经付款后不能退款。
澳门币100元消费券(最低消费为澳门币800元消费券)
1.消费券之使用受相应的条款及细则约束。
2.单笔净消费满澳门币800元方可使用价值澳门币100元之消费券一(1)张。
3.消费券有效期仅至2025年05月16日,逾期无效。逾期的券将不被接受亦不会以任何方式补发。
4.消费券不可兑换成现金、扣账额、折扣或其他物品,其不可转让、不可退款、不能出售以及不能部分兑换。未使用的金额不设找续或储值安排。
5.消费券遗失、被盗、经涂改和/或损坏的券、以及影印本和照片,均被视为无效,且不会被接受或更换。
6.消费券于指定餐厅仅适用于堂食,不可用于外送和外卖订单。
7.每笔消费仅可使用一(1)张消费券。
8.消费券不可用于购买净足金/净千足金产品, 或用于任何指定零售商店购买之礼券、礼品卡或现金券。
9.消费券不可用于多张帐单。
10.消费券须在推广期内于指定新濠天地商户(「指定商户」)使用,指定新濠天地商户名单详见文末列表。新濠天地度假村有限公司有权随时修改指定商户名单,恕不另行通知亦不会作出退款或补偿。 此消费券不适用于 Louis Vuitton, Dior, Gucci 和Van Cleef & Arpels。
11.除了与新濠皇会/皇壐会/励盈会的积分及其发出的优惠券外 ,消费券不能与其他由新濠天地度假村有限公司或其他新濠集团的公司提供的优惠同时使用。
12.使用消费券购买之商品及/或服务,经付款后不能退款。
除外事项
1.购买足金/千足金产品和指定零售商店和餐饮所购买的礼券、礼品卡或现金券不参与此推广活动并且有关消费收据不能用作兑换消费券。
2.(i)新濠天地度假村有限公司或其他新濠集团的公司以及(ii)参与是次推广活动的广告及公关公司的员工、临时员工、代理人、继承人和受让人及其亲属和其他同住的亲属成员,均不得参加此推广活动及不符合资格以兑换任何有关的消费券。
3.参与商户之员工及其直系亲属、合约商及其直系亲属、主办方及其在澳门的关联公司之员工及其直系亲属均不得参加此推广活动。
消费券及其他礼券丢失、被盗或损坏
1.若消费券及其他礼券遗失或被盗,将无法更换或补发。
2.若消费券及其他礼券以任何方式损坏、篡改、复制、手写、伪造、水渍和/或涂改,或含任何电脑编写、列印、机械或印刷错误,消费券将被视为无效且不符合兑换资格。
3.消费券及其他礼券的复本、萤幕截图和/或照片均被视为无效且不被接受。
修改、终止及争议
1.系统故障或差异可能影响账户内的奖赏或记录。若因电脑故障或操作差异等情况而造成不同或差异,新濠天地度假村有限公司概不负责。此外,新濠天地度假村有限公司亦不对任何会员卡未能正确运作或刷卡的情况引起的任何故障负责。
2.新濠天地度假村有限公司保留修改本条款及细则的权利(包括使用、暂停或取消此推广活动及消费券),恕不另行通知。
3.若本条款及细则的中英文版本存有任何差异,则以英文版本为准。
4.所有事项和争议,包括本条款及细则的解释,均以新濠天地度假村有限公司的最终决定为准。
所有资料仅供参考,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