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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活动详情
- 此推广活动(「推广活动」)日期由2025年5月9日至8月31日(「推广日期」)。
- 此推广活动的对象为年满18岁的客户。
购物券兑换
- 此推广活动期间,客户出示《水舞间》演出日期起计前后三日内(包含演出日期)的实体门票或预订记录(「《水舞间》门票」),即可换取两 (2) 张澳门币100元购物券(「购物券」)。
- 客户在营业时间 (10:00-22:00) 内亲自前往以下换领处兑换购物券:
- 新濠天地主入口服务柜台
- 客户于兑换购物券时须出示有效的《水舞间》门票。
- 此活动每日限量兑换300份。
- 不可以由第三方代表客户进行兑换。
- 复制、损毁、伪造、水渍和/或涂改、复本、萤幕截图及/或照片的证明文件均被视为无效且不予接纳。影印文件仅适用于预订记录。
- 购物券先到先得,换完即止。新濠天地度假村有限公司不会就购物券的质量和数量承担任何责任。
除外事项
- (i) 新濠天地度假村有限公司或其他新濠集团的公司以及 (ii) 参与是次推广活动的广告及公关公司的员工、临时员工、代理人、继承人和受让人及其亲属和其他同住的亲属成员,均不得参加此推广活动及不符合资格以兑换任何有关的购物券。
- 参与商户之员工及其直系亲属、合约商及其直系亲属、主办方及其在澳门的关联公司之员工及其直系亲属均不得参加此推广活动。
购物券丢失、被盗或损坏
- 若购物券遗失或被盗,将无法更换或补发。
- 若购物券以任何方式损坏、篡改、复制、手写、伪造、水渍和/或涂改,或含任何电脑编写、列印、机械或印刷错误,将被视为无效及不能使用且不符合兑换资格。
- 购物券的复本、萤幕截图及/或照片均被视为无效且不被接受。
修改、终止及争议
- 系统故障或差异可能影响帐户内的奖赏或记录。若因电脑故障或操作差异等情况而造成不同或差异,新濠天地度假村有限公司概不负责。
- 新濠天地度假村有限公司保留修改本条款及细则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暂停或取消此推广活动及/或礼券),恕不另行通知。
- 如这些条款及细则的中英文版本有差异时,则以英文版本为准。
- 所有事项和争议,包括本条款及细则的解释,均以新濠天地度假村有限公司的最终决定为准。
- 其他适用于服务和/或设施之条款及细则将按要求提供。
所有资料仅供参考,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