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款及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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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廣活動詳情 
1.    此推廣活動(「推廣活動」期為2025年04月26日至2025年05月09日(「推廣期」)包括首尾兩日。 
2.    此推廣活動的對象為年滿18歲的「新濠風尚」微信會員。 
3.    參與商戶為澳門新濠天地內之精選零售商戶與精選餐飲商戶(「參與商戶」),參與商戶名單詳見文末列表。新濠天地度假村有限公司可隨時修改參與商戶名單,恕不另行通知亦不會作出退款或補償。

消費券兌換
1.    此推廣活動期間,若在澳門新濠天地內的任兩(2)間參與商戶內合共淨消費額(「淨消費額」)在同一天達指定金額,即可憑該兩(2)間參與商戶發出的合資格消費收據兌換以下對應面值的現金券(「消費券」)。消費券的面值將根據相應的淨消費總額發放:
o    合共淨消費額達澳門幣/港幣5,000元且不超過澳門幣/港幣19,999元,可換領總價值澳門幣300元的消費券 (即(3)張澳門幣100元的消費券(最低消費總額為澳門幣800元); 
o    合共淨消費額達澳門幣/港幣20,000元且不超過澳門幣/港幣49,999元,可換領總價值澳門幣600元的消費券; 
o    合共淨消費額達澳門幣/港幣50,000元且不超過澳門幣/港幣79,999元,可換領總價值澳門幣2,000元的消費券; 
o    合共淨消費額達澳門幣/港幣80,000元且不超過澳門幣/港幣99,999元,可換領總價值澳門幣2,800元的消費券; 
o    合共淨消費額達澳門幣/港幣100,000元且不超過澳門幣/港幣149,999元,可換領總價值澳門幣3,300元的消費券; 
o    合共淨消費額達澳門幣/港幣150,000元且不超過澳門幣/港幣249,999元,可換領總價值澳門幣4,700元的消費券; 
o    合共淨消費額達澳門幣/港幣250,000元且不超過澳門幣/港幣499,999元,可換領總價值澳門幣7,500元的消費券; 以及皇籽滙二人品嚐券(1)張
o    合共淨消費額達澳門幣/港幣500,000元且不超過澳門幣/港幣799,999元,可換領總價值澳門幣15,000元的消費券; 以及皇籽滙二人品嚐券(1)張
o    合共淨消費額達澳門幣/港幣800,000元且不超過澳門幣/港幣999,999元,可換領總價值澳門幣24,000元的消費券; 以及皇籽滙二人品嚐券(1)張
o    合共淨消費額達澳門幣/港幣1,000,000元元且不超過澳門幣/港幣1,499,999元,可換領總價值澳門幣32,000元的消費券; 以及皇籽滙二人品嚐券(1)張
o    合共淨消費額達澳門幣/港幣1,500,000元元且不超過澳門幣/港幣1,999,999元,可換領總價值澳門幣45,000元的消費券;以及皇籽滙二人品嚐券(1)張
o    合共淨消費額達澳門幣/港幣2,000,000元或以上,可換領總價值澳門幣60,000元的消費券;以及皇籽滙二人品嚐券(1)張。

若客人於指定商户購物時預付訂金, 單據上顯示deposit , 即可享額外獎賞
o    合共淨消費額達澳門幣/港幣100,000元且不超過澳門幣/港幣149,999元,可額外換領總價值澳門幣200元的消費券; 
o    合共淨消費額達澳門幣/港幣150,000元且不超過澳門幣/港幣249,999元,可額外換領總價值澳門幣300元的消費券; 
o    合共淨消費額達澳門幣/港幣250,000元且不超過澳門幣/港幣499,999元,可額外換領總價值澳門幣700元的消費券; 
o    合共淨消費額達澳門幣/港幣500,000元且不超過澳門幣/港幣799,999元,可額外換領總價值澳門幣1,800元的消費券; 
o    合共淨消費額達澳門幣/港幣800,000元且不超過澳門幣/港幣999,999元,可額外換領總價值澳門幣3,800元的消費券; 
o    合共淨消費額達澳門幣/港幣1,000,000元元且不超過澳門幣/港幣1,499,999元,可額外換領總價值澳門幣8,000元的消費券; 
o    合共淨消費額達澳門幣/港幣1,500,000元元且不超過澳門幣/港幣1,999,999元,可額外換領總價值澳門幣15,000元的消費券; 
o    合共淨消費額達澳門幣/港幣2,000,000元或以上,可額外換領總價值澳門幣28,000元的消費券。
        預付訂金只適用於指定商戶 

2.    每張消費收據最低消費額必須為澳門幣/港幣300元方為此推廣活動合資格收據。 
3.    淨消費額是經扣除所有由新濠天地度假村有限公司或其他新濠集團的公司發出的餐飲禮券、購物禮券、會員卡積分、現金券及/或折扣等優惠後計算之金額。 
4.    每張合資格收據僅限兌換一次,在使用後工作人員將在合資格消費收據上蓋印。 
5.    顧客須在營業時間內親自前往下述任一換領處兌換消費券
o    新濠天地主入口服務櫃檯; 或
o    新濠天地L2迪斐世禮賓服務櫃檯
6.    顧客必須於最早發出的合資格消費收據發出後二十四(24)小時內進行消費券兌換。 
7.    每次兌換中,僅可以使用一(1)張由同一間參與商戶發出的合資格收據。 
8.    顧客兌換消費券時須出示合資格消費收據(恕不接納逾期之收據)、收據上所示之相應商品、本人的身份證明文件(政府發出之身份證或護照)或迪斐世會員資料。   
9.    顧客兌換消費券時須在其合資格收據上簽署確認兌換。 
10.  不可以由第三方代表顧客進行兌換。 
11.  兌換消費券後,合資格收據上所載之商品均不可進行退款,僅可更換為同價值之商品(受相應參與商戶的條款及細則約束)。
12.  訂金收據、信用卡簽賬存根、手寫或重印賬單、或塗污、損壞、篡改、經處理、複製、手寫、偽造、水漬和/或塗改的收據,或含任何電腦編寫、列印、機械或印刷錯誤的收據,無論是否由參與商戶發出,均不予接納以兌換。倘重印收據含參與商戶經理之簽署、參與商戶印章和合理原因即可被接納。複本、螢幕截圖和/或照片均被視為無效且不予接納。 
13.    消費券先到先得,換完即止。新濠天地度假村有限公司不會就消費券的質量和數量承擔任何責任。

消費券使用
澳門幣100元, 500元及1000元的消費券
1.    消費券之使用受相應的條款及細則約束。 
2.    消費券有效期僅至2025年05月16日,逾期無效。逾期的券將不被接受亦不會以任何方式補發。
3.    消費券不可兌換成現金、扣賬額、折扣或其他物品,其不可轉讓、不可退款、不能出售以及不能部分兌換。未使用的金額不設找續或儲值安排。
4.    消費券遺失、被盜、經塗改和/或損壞的券、以及影印本和照片,均被視為無效,且不會被接受或更換。
5.    消費券於指定餐廳僅適用於堂食,不可用於外送和外賣訂單。
6.    消費券不可用於購買淨足金/淨千足金產品,或用於任何指定零售商店購買之禮券、禮品卡或現金券。
7.    消費券可叠加使用。
8.    消費券不可用於多張賬單。
9.    消費券須在推廣期內於指定新濠天地商戶(「指定商戶」)使用,指定新濠天地商戶名單詳見文末列表。新濠天地度假村有限公司可隨時修改指定商戶名單,恕不另行通知亦不會作出退款或補償。  此消費券不適用於Louis Vuitton, Dior, Gucci 和Van Cleef & Arpels。
10.    除了與新濠皇會/皇壐會/勵盈會的積分及其發出的優惠券外,消費券不能與其他由新濠天地度假村有限公司或其他新濠集團的公司提供的優惠同時使用。 
11.    使用消費券購買之商品及/或服務,經付款後不能退款。

澳門幣100元消費券(最低消費為澳門幣800元消費券)
1.    消費券之使用受相應的條款及細則約束。 
2.    單筆淨消費滿澳門幣800元方可使用價值澳門幣100元之消費券一(1)張。
3.    消費券有效期僅至2025年05月16日,逾期無效。逾期的券將不被接受亦不會以任何方式補發。
4.    消費券不可兌換成現金、扣賬額、折扣或其他物品,其不可轉讓、不可退款、不能出售以及不能部分兌換。未使用的金額不設找續或儲值安排。
5.    消費券遺失、被盜、經塗改和/或損壞的券、以及影印本和照片,均被視為無效,且不會被接受或更換。
6.    消費券於指定餐廳僅適用於堂食,不可用於外送和外賣訂單。
7.    每筆消費僅可使用一(1)張消費券。
8.    消費券不可用於購買淨足金/淨千足金產品, 或用於任何指定零售商店購買之禮券、禮品卡或現金券。
9.    消費券不可用於多張帳單。
10.   消費券須在推廣期內於指定新濠天地商戶(「指定商戶」)使用,指定新濠天地商戶名單詳見文末列表。新濠天地度假村有限公司有權隨時修改指定商戶名單,恕不另行通知亦不會作出退款或補償。  此消費券不適用於 Louis Vuitton, Dior, Gucci 和Van Cleef & Arpels。
11.    除了與新濠皇會/皇壐會/勵盈會的積分及其發出的優惠券外 ,消費券不能與其他由新濠天地度假村有限公司或其他新濠集團的公司提供的優惠同時使用。 
12.    使用消費券購買之商品及/或服務,經付款後不能退款。

除外事項
1.    購買足金/千足金產品和指定零售商店和餐飲所購買的禮券、禮品卡或現金券不參與此推廣活動並且有關消費收據不能用作兌換消費券。
2.    (i)新濠天地度假村有限公司或其他新濠集團的公司以及(ii)參與是次推廣活動的廣告及公關公司的員工、臨時員工、代理人、繼承人和受讓人及其親屬和其他同住的親屬成員,均不得參加此推廣活動及不符合資格以兌換任何有關的消費券。 
3.    參與商戶之員工及其直系親屬、合約商及其直系親屬、主辦方及其在澳門的關聯公司之員工及其直系親屬均不得参加此推廣活動。

消費券及其他禮券丟失、被盜或損壞
1.    若消費券及其他禮券遺失或被盜,將無法更換或補發。
2.    若消費券及其他禮券以任何方式損壞、篡改、複製、手寫、偽造、水漬和/或塗改,或含任何電腦編寫、列印、機械或印刷錯誤,消費券將被視為無效且不符合兌換資格。
3.    消費券及其他禮券的複本、螢幕截圖和/或照片均被視為無效且不被接受。

修改、終止及爭議 
1.    系統故障或差異可能影響賬戶內的獎賞或記錄。若因電腦故障或操作差異等情況而造成不同或差異,新濠天地度假村有限公司概不負責。此外,新濠天地度假村有限公司亦不對任何會員卡未能正確運作或刷卡的情況引起的任何故障負責。 
2.    新濠天地度假村有限公司保留修改本條款及細則的權利(包括使用、暫停或取消此推廣活動及消費券),恕不另行通知。 
3.    若本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版本存有任何差異,則以英文版本為準。
4.    所有事項和爭議,包括本條款及細則的解釋,均以新濠天地度假村有限公司的最終決定為準。
所有資料僅供參考,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